各市(地)医疗保障局:
按照省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关于《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建议》(医疗整治督〔2021〕5号)有关要求,为解决医保系统投诉举报电话公布不够广泛的问题,现就公布医疗保障系统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受理电话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公布全省医疗保障系统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受理电话是推动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监委专题报告涉及医保领域问题整改的重要举措,是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平台,是倾听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诉求的有效渠道。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立即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医保办事窗口、医药机构等区域公布本地区医保问题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并公示受理范围,受理范围为医保费用报销周期长、医药机构骗取医保基金、药品和耗材价格虚高、就医购药直接结算不及时等。
二要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充分体现履职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调度督导,严肃监督执纪,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健全完善快速高效的处理机制,确保投诉举报事项渠道畅通,处置及时高效,责任落实到位。
三要及时反馈、有效办结。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拿出实招硬招有效破解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加大力度、加快效率,务求实效、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问题办理工作,做好统计,并在阶段总结中说明。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