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处(室),检查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决算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我局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6〕20号)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吉财预〔2016〕976号)规定,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决算公开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