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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28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19

熊晓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耐药结核病医疗保障待遇的建议收悉,经商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国家高度重视包括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在内参保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持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通过公平普惠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障措施、筑牢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防线,统筹发挥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一、关于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主体保障作用

    基本医保不排斥包括结核病患者在内的任何疾病患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分别覆盖就业人员和非就业人员,截至2019年底,基本医保参保超过13.5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包括结核病患者在内的各类人群均可按规定参保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一是在住院待遇上,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二是在门诊待遇上,各地根据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和当地疾病谱,把一些病期长、医疗费用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慢特病”)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照住院进行管理和支付,如新疆、云南、湖南等一些省份的统筹地区已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目前,各地普遍开展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我们按照中央任务部署,正在研究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三是在用药保障上,不断扩大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范围,提升保障水平。2019年我们组织开展了史上规模最大的医保目录调整,治疗耐多药结核病的相关药物已经进入目录,结核病防治领域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另外,基本医保实行属地管理,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基金支撑能力、疾病谱等方面的差异影响,统筹地区间医保筹资和待遇政策设置存在差异。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不同地区在纳入门诊慢特病范围和具体保障、管理措施也不相一致。目前部分省份已经着手探索在省域范围内逐步规范门诊慢特病政策设置,完善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更好保障参保人待遇。

    二、关于夯实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结核病患者多属于低收入人群。为进一步减轻困难人群医疗费用负担,国家在指导各地普遍建立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全完善医疗救助过程中,对困难人群加强保障,结核病患者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一是医疗救助实施资助参保政策,对低保、特困人群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群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按规定予以补助。二是通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险措施,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按照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60%,居民大病患者保障水平在居民基本医保基础上提高了约13个百分点。三是大病保险进一步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倾斜支付力度,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四是对符合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补充医保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再给予一定补助。目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普遍达到70%以上。

    为进一步做好耐多药结核病保障工作,2019年,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总体上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联动发力,包括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在内的困难人口的实际待遇水平可达到80%以上,医疗费用负担得到有效减轻,有力支持了脱贫攻坚工作。

    三、关于加强耐药结核病防治

    国家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大财力投入和防治力度。一是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为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包括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等在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二是开展结核病规范诊疗管理工作,通过中央转移支付结核病防治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等,为普通结核病患者提供抗结核药物、随访管理等服务。通过规范治疗普通结核病患者,预防获得性耐药的产生。三是通过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设立结核病防治专项支持结核病耐药可疑者筛查等慢性病筛查工作。通过开展耐结核病筛查和治疗工作,积极发现患者,定点医疗机构按技术规范对患者进行治疗和管理。2019年,国家相关部门共同印发《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将遏制耐药结核病防治行动作为六大行动之一,进一步加强耐药结核病防治工作,不断完善保障政策。

    您的建议调研充分,内容详实,对我们今后完善相关政策很有借鉴意义。下一步,国家将继续加大对结核病防治工作投入力度,支持包括耐多药结核病在内的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我们将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部署,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指导各地按规定做好耐药结核病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确保他们的医保权益。同时将加强政策协同,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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