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山东沪鸽口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准予变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7月16日
|
企业名称
|
许可范围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证书编号
|
山东沪鸽口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Ⅱ类:6863口腔科材料; Ⅲ类:6863口腔科材料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山海路68号
|
宋欣
|
宋欣
|
2018年07月12日
|
2022年08月30日
|
鲁食药监械生产许20130016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