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等立项指南,明确了“基本物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各种护垫、各种衬垫、手术巾、治疗巾、普通注射器、润滑剂、耦合剂、备皮工具、面罩、喉罩、非药品类对比剂等不另行收费。我省对《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中属于“基本物耗”的医用耗材进行重新梳理,拟停用面罩、一次性使用喉罩、造影剂(非药品类)等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见附件),现征求各医疗机构意见和建议,请于1月13日前将修改意见加盖公章反馈至电子邮箱,同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