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中医药函〔2022〕82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直各中医医院:
为加快省级中医药服务高地建设,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专病,提高中医临床和疑难危重病症诊疗能力,根据《湖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经医院申报、专家评审和局长办公会研究,我局确定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针灸推拿康复科等4个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肛肠科等8个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和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脾胃病科等2个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培育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和培育单位在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导下,按照《湖南省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开展工作。中医专科诊疗中心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并积极创建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要通过建设,达到湖南省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目标与要求;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培育单位,要按照湖南省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目标与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湖南省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目标与要求》另文印发。
二、中心所在医院要高度重视建设工作,对中心建设给予财力、人力、场地等方面的充分保障,建立有利于中心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建设取得实效。
三、中心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周期为3年。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四、中心标牌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制定,分别冠名为湖南省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湖南省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湖南省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培育单位、标牌有效期为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