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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关于市属离休人员变更2021年度定点医疗、医疗护理机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市属离休人员变更2021年度定点医疗、医疗护理机构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属离休人员2021年度定点机构的变更,应在2020年度定点机构的基础上进行,不需变更的不再填报。

二、定点范围及报送方式

(一)定点范围。选择变更2021年度定点机构的,离休人员本人或家属在2021年度离休人员医疗、医护机构(附件1)范围中选择1家作为自己的定点机构,选定后年度内不得再行变更。市机关医院、市人民政府机关门诊部限于人员条件等原因,只接收原定点人员。

(二)报送方式。建议各有关单位尽量选择1、2的“零跑腿”报送方式,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

1、QQ群方式。请各有关单位经办人申请加入QQ群298532354(市离休医保单位经办群),将有变更需求的填写《市属离休人员变更定点医疗、医疗护理机构备案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拍照发至本群即可,不变更的无需填写。为保护人员信息,本群只接受单位经办人申请。以后本群作为业务交流沟通平台,离休人员高龄行动不便,为保证处理效率,提高离休人员医疗服务水平,在就医中有关问题各单位经办人员可在本群向工作人员反映处理。

2、邮箱报送。请各有关单位经办人将有变更需求的填写《市属离休人员变更定点医疗、医疗护理机构备案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拍照及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nybzxzgmz@jn.shandong.cn,不变更的无需填写。

3、现场报送。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报送的可以将有变更需求的填写《市属离休人员变更定点医疗、医疗护理机构备案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前街9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三、变更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前按上述要求办理变更事宜,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不变更。联系方式:电话68967270(原68967276不再使用);QQ群298532354(市离休医保单位经办群);电子邮箱:jnybzxzgmz@jn.shandong.cn。

四、选择医护机构作为定点的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离休人员选择在医护机构定点的,一个医疗年度内医疗费(含转诊转院医疗费用,下同)和生活护理费累计不超定额时,离休人员不负担生活护理费;一个医疗年度内医疗费和生活护理费累计超过定额后,生活护理费用由离休人员个人负担。

2、医护机构作为定点主要是为了解决离休人员因年老、疾病等原因而需要生活护理的问题。请离休人员及家属综合考虑医疗与生活护理需求,如大病治疗中、面临手术等情况,建议选择医疗机构作为自己的定点。

3、建议离休人员或家属提前到拟选择的医护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医护机构的服务能力、水平能否满足自己的医疗、生活护理需求。请离休人员所在单位做好医护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提醒离休人员本人或家属对自己拟选择的医护机构进行充分了解。

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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