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事业单位,各有关药品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云南省药学(药品)专业和制药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若申报人员已达到药学和制药工程继续教育学分验证要求,可以到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进行2023年继续教育学分验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若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已符合2023年申报条件的,可不再进行2023年继续教育学分验证。
三、学分验证有关事项要求详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验证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