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于2023年6月至7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分别对张家口市中医院等6家三级中医医院开展了等级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认为石家庄市中医院、张家口市中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保定医院、河北以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邯郸明仁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京东誉美中西医结合肾病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标准。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21日至7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7月2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实名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2号,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处,邮编050051。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