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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市局“三举措”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
发布时间:2023/07/06

    为贯彻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经营市场秩序,义乌市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和指导,持续优化药品网络销售环境,全力护航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摸清网络销售家数,建立监管台账。根据《浙江省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工作指引》的要求,组织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人召开约谈会,对《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进行解读,明确工作时间节点,督促企业依法完成备案和报告工作。同时指导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做好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应用程序名称、IP地址、域名、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核对,履行网上报备制度,根据报备情况建立网络销售药品企业监管台账,进一步提高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已有478家药品零售企业提交网售药品报告信息表。

    强化线上线下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加大对美团、饿了么、京东等平台的线上巡查力度,重点检查网络销售单位的资质、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管理、处方药规范销售、违规在网络平台进行药品信息展示等行为,全面强化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同时坚持日常监管与风险排查相结合,对线下门店网络销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与医保、公安部门联合检查力度,保障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

    聚焦法律法规宣贯,增强法律认知。不定期通过微信群、局公众号等形式,向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宣贯《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具体要求,做到“线上线下一致”。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做到边监管边普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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