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卫妇幼发〔2018〕4号)要求,2022年2月16-17日,我委组织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专家组对永修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二级妇幼保健院现场评审,并于6月29日开展了回头看检查。专家组提交了永修县妇幼保健院符合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报告,结合书面评价、医疗保健信息统计评价和社会评价,最终评审结论为:永修县妇幼保健院符合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评审质量,现对永修县妇幼保健院评审结论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29日18时前,以信函形式向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实名反映。
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5楼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
联系电话:0792-811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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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卫健委妇幼科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