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卫健康〔2021〕14号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委各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有关学会、协会,有关单位:
为推进健康上海行动,深化爱国卫生运动,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提升上海市民健康素养和城市软实力,建设全球健康城市典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9〕1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1〕6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健康上海行动专项项目(2022-2024年)招募的通知》(沪卫健康〔2021〕11号),决定在本市推进实施健康上海行动专项项目(2022-2024年)。经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项目进行初评审和复评审,确定人群赋能、行为干预、环境建设等三领域19个专项项目予以立项(名单见附件)。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细化项目方案,认真组织推进实施。关于项目经费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