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中心接收较多关于胶原蛋白、透明质酸、壳聚糖、含银、卡波姆等五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咨询工作,根据咨询产品涉及的分类界定情况,结合国家局已发布的分类指导文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年104号)、标管中心公开的分类界定结果以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我中心组织汇总了针对上述五类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的意见(详见附件),以指导省内申请人/注册人合理立项、准备注册申报资料。
我中心将持续关注具有共性问题产品的分类研究,并以共性问题解答方式陆续进行公布。
海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服务中心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