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印发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2020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医保局印发实施。根据《关于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实施决策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梅市府〔2013〕21号)规定,定于2020年7月14日上午10时在市医疗保障局(新中路56号)六楼会议室召开《印发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2020年版)的通知》听证会。现将有关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梅州市医保局副局长 赖志坚
二、听证陈述人:
梅州市医保局医保科科长 谢国钦
三、听证参加人(排名不分先后):
群众代表 邓国富
群众代表 吴碧珍
群众代表 侯伟强
群众代表 肖 炜
群众代表 刘小勤
市人民医院 陈莹莹
梅州市中医医院 骆鄂君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曹志涛
人保财险梅州市分公司 张敏
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 邓志伟
特此公告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