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省药监局就零售药店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药店疫情防控“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和实时报送APP系统(以下简称APP系统)使用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了调研,先后深入部分药品零售药店,实地查看APP系统运行状况,了解和解决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收集一线使用者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完善和优化APP系统做好准备。经查,试点地区零售药店已可以正常试用APP系统,部分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
据悉,今年年初,省药监局组织开发出APP系统,并首先在兰州市安宁区和榆中县进行试点运行。该系统采用微信小程序平台开发,已实现与甘肃省政务服务网身份认证系统对接。零售药店使用企业账号登陆甘肃政务服务网进行操作。APP系统以信息化、网络化为基础,通过加快智能型监管,进一步提高了“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的准确性和实效性,确保药品可以追溯到每一名购用者。
省药监局要求,全省各零售药店要严格遵守“四类药品”销售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实名进行登记,并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及时向政府指定部门报告,同时引导购药人员至指定发热门诊就医,坚决杜绝缓报、迟报,甚至漏报、瞒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