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安乡村2024”药械妆专项稽查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马鞍山市局紧紧围绕“案件查办”这条主线,持续净化乡村药械妆市场环境,保障乡村居民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一是全面加强隐患排查。坚持将专项行动与药品巩固提升行动、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药品网络销售环节各类专项检查相结合,聚焦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农村地区药品领域可能存在经营使用过期药械妆、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等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药械妆领域违法行为。推深做实风险会商、研判、处置闭环管理,销号各类风险隐患。专项行动期间,排查安全隐患362个,已全部限期整改或立案查处。
二是全面加强案件查办。突出线索转化,重点加强对投诉举报的分析研判,快速筛查、重点深挖有价值的线索,提高投诉举报成案率。突出行刑衔接,发挥行刑衔接协作办公室作用,在分析研判、联席会议等方面建立8项工作机制,深挖细查大案要案,全链条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突出制度建设,出台《马鞍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工作规则(试行)》,强化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案件的监督和指导。推动基层药品安全“四员”队伍建设,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药品安全责任制。全市45个乡镇(街道)512个村(社区)全覆盖配备药品安全“四员”1098名,开展集中培训15期,协助监督检查24次。专项行动期间,全系统共立案查处184件,办结135件,案值1310.02万元,罚没款39.92万元,查办货值50万元以上案件1件,移送公安机关8件。1件案件被公安部、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挂牌督办。
三是全面加强执法联动。常态化落实市、县(区)、所三级贯通执法,推进“局队联动”“队所联动”“所所联动”执法模式,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任务线索排查,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办案机构通过参加会议、参与检查、日常沟通等多种方式,增加与机关内部科股室联动,相关科股室及时向办案机构线索移送。持续加强外部横向联动,与省药监局第七分局、市卫健、市医保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突出药品领域监管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联动,落实相关会商工作机制,在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方面协同发力。专项行动期间,全系统开展部门联合检查10余次,向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2条。
四是全面加强宣传引导。继续开展每月“药安日”活动,组织现场体验学习规范管理。依托“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站点扩大科普覆盖范围,加大“化妆品监管APP”和“放心查”小程序智能应用的推广和应用。深化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药品宣传主题公园,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大讲堂”等各类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