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员:
平南县上渡大参林药店等5家零售药店在2022年度医保服务协议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乙等,属中度违约,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18日上午9::00中止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平南县上渡大参林药店等4家零售药店于2023年6月19日申请恢复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经我中心对平南县上渡大参林药店等5家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结果合格,现决定从2023年6月27日恢复平南县上渡大参林药店等5家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特此通告。
平南县医疗保障中心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