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卫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医疗保障数字化,服务健康江苏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数字化平台
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是推进医保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平台支撑。《江苏省“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提出,要“适应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需要,遵循国家顶层设计,全面开展全省一体化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推动医保数字化转型,为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我局按照国家医保信息化总体部署,高标准建设江苏“智慧医保”工程,2021年底全域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涵盖参保征缴、待遇享受、医保结算、基金监管、医保经办、公共服务等功能。平台直连全省4万余家定点医院和药店,服务全省8000多万参保群众、180万参保单位,实现全省医保服务“一张网”。
医保公共服务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重要组成部分,医保电子凭证是参保人办理医保线上业务的身份凭证,全面适用于医保各项业务。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不仅可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还可以做实参保数据,为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提供支持,助力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目前,全省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约5804万,定点医药机构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基本全覆盖。
二、关于出台数字化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为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部分医疗服务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0号)等文件,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范围和管理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将医疗机构为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复诊、新冠病毒感染患者首诊提供的“互联网+”门诊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执行与线下医疗服务相同的收费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并要求医保经办机构与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补充协议,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行为,为疫情防控期间满足患者需求、维护诊疗秩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截至2022年底,全省建成互联网医院146家,累计开展诊疗服务超565万人次,2022年发生医疗费用28亿元,医保基金支付16.5亿元。
三、关于充分发挥互联网医院在线首诊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明确:“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现阶段推动互联网医院发展,主要是依托线下实体医院,允许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开具处方,暂不建议互联网医院提供首诊服务。
四、关于加强基层首诊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的服务
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服务,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公平普惠的重要任务。即将施行的《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康复期患者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人员,可以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家庭病床等服务。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健康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制定。”
五、关于建立人工智能转诊辅诊系统
2019年,国家卫健委启动实施《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家庭医生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试点项目》。我省作为10个试点省份之一,在国家项目办统筹下,承担试点的3个县市(张家港市、邳州市、仪征市)于2020年招标引入人工智能基层辅助诊疗应用系统。2023年3月,省卫健委组织对试点项目进行验收,3个县市共有850家基层医疗机构上线辅助诊疗应用系统,协助基层医生完成28.3万份电子病历,使病历规范率提升到97.38%;提供210万次辅助诊断建议,发现1.68万份不合理处方,使处方规范率提升到95.47%。该系统的部署和试点应用,对规范基层诊疗行为、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起到了较好作用,受到基层医生的普遍欢迎。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会同省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医保数字化工作。一是持续深化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以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为载体,探索建立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的医保数据共享方式和制度,汇聚形成参保人全生命周期数字化健康档案,为参保人提供精准的医保咨询、健康管理、看病就医等个性化服务。加快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购药、医保经办全流程应用,积极推进医保电子凭证与电子健康码在医疗健康领域融合应用,促进医疗、医保服务有效衔接,不断提升便民惠民水平。二是继续健全“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开展“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互联网+护理”、“互联网+医养结合”等服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三是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方式创新并行,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智能化成果,更好融入智能社会。四是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动进一步完善基层转诊辅诊应用系统功能,推广覆盖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全民健康保障水平。
您的提案调研充分,贴近实际,针对性强,对医保工作很有参考价值,我们将进一步讨论研究、学习借鉴。感谢您对全省医保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
联 系 人:刘敏
联系电话:025-83290285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