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范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0〕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7日期限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共计收到公众意见12条。现将相关公众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公众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永文,8338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