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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药品、医疗器械审评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7

晋药监函〔2022〕287号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工作的科学、规范、公正、高效,充分发挥专家在审评过程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0年12月16日印发的《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部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现决定在原有审评专家库的基础上,更新完善已入库专家信息,增补相关专业的专家,为相关审评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全面的原则,推荐时应考虑专家的职业素质和能力。
二、推荐范围
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管机构、第三方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药品研发、药品生产等单位,从事医疗器械(或相关产品)教学、研究、检测、使用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认真负责;
(三)熟悉药品审评、医疗器械审评相关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四)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体专业类别见附件3)
(五)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相关审评工作,聘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专业能力突出可适当放宽年龄;
(六)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学术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推荐方式
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0日。
五、专家库类别
(一)药品审评专家库
(二)医疗器械审评专家库
六、审核及入选程序
(一)推荐
1.已入库的专家需填写《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更新、完善个人信息,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rsk7248891@163.com。
(1)《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专家信息表》(word版);
(2)《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专家信息表》(盖章版 pdf扫描件);
2.新增补被推荐专家需填写《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2),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rsk7248891@163com。
(1)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专家推荐表》(word版):
(2) (2)《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专家推荐表》(盖章版 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4)专业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二)审核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推荐的专家进行统一审核,拟定增补专家库成员名单,并在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予以聘任。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车兴
联系电话:0351-7248891
电子邮箱:rsk7248891@163.com
资料报送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61号山西省药品审评中心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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