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山东海川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1月06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政邮编:250014
特此公示。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01月02日
企业名称
|
许可范围(2002年分类目录)
|
许可范围(2017年分类目录)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现场检查日期
|
组织验收部门
|
现场检查人员
|
山东海川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Ⅱ类:22临床检验器械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环保科技园E座北楼501
|
姜同庆
|
姜同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