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青岛汉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准予变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6日 |
企业名称 |
许可范围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证书编号 |
青岛汉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Ⅱ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 |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369号 |
杨帆 |
侯继胜 |
2016年11月23日 |
2017年12月11日 |
鲁食药监械生产许2012013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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