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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5

穗府办函〔2022〕7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22〕5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22〕266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广州市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州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赖志鸿 副市长

  副组长:高裕跃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军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郑幼敏 市委政法委一级调研员(市管)

  刘武彬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朱小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小文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陈键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张建山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小华 市商务局一级调研员(市管)

  胡文魁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

  杨延晖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婵娟 市医保局副局长

  吴筱萍 市法院副院长

  李学东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孟传金 广州海关副关长

  胡文海 黄埔海关副关长

  罗宇安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各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抓紧建立区级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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