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市监发〔2021〕65号
各市场监管局,机关相关股(室、队):
根据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继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监办〔2021〕17号)要求,进一步巩固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和上市后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药品网络销售新业态新模式特点和我区实际情况,针 对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整治,督促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持续合规经营,引导我区药品网络销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
重点检查:
1.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资质的单位或资质超出有效期非法从事药品网络采购、销售活动;
2.未取得或超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从事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发布虚假药品信息活动。
(二)药品网络销售者通过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问题
重点检查:
1.非法销售假药、劣药,已要求召回或监管部门要求停止销售使用的药品;
2.非法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
3.未按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可待因、曲马多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4.非法销售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
5.违法发布含兴奋剂类药品信息和销售此类药品;
6.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
7.未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无处方或未经执业药师审核而销售处方药;
8.药品配送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
三、职责分工
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药化流通股、特殊药化股、网监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药化流通股,负责汇总上报我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报表及情况总结;负责接收各单位移交的监测信息,组织调查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对零售企业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开展本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的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上级移交的监测信息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监管台帐记录,完成各项报表、总结的报送。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
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对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动员、详细部署。要在去年专项整治基础上,督促企业按照专项整治要求,主动开展自查、深入进行整改,进一步夯实药品网络销售者质量主体责任以及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经营企业和第三方平台,按照有关法律要求,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严格自律。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5月-9月)
各监管所要对照整治重点工作任务,采取“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调查处置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网络监测等多渠道收集相关线索,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各监管所要依职责,按照线上线下同步监管的要求,加强主动监测和主动监管,结合日常监管以及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行动等任务,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责令整改、约谈告诫、公开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处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表(见附件1)请于每月30日前报送药化流通股。
(三)督查总结阶段(2021年10月-12月)
各监管所要及时汇总检查情况,认真梳理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情况,分析问题成因,总结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和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保持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专项整治总结材料及表格(见附件2)请于10月5日前报送至药化流通股,总结材料应包含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坚持把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与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相结合,坚持把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相结合,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要结合辖区内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细化工作安排,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查办案件,严惩违法行为。对国家药品网络交易监测系统移交的线索,要在60日内反馈处置进度及结果。对重点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优势力量,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惩。对“线上”虚假信息,要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一批企业,形成有效震慑,切实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要注意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建立药品网络销售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药品网络销售投诉举报制度,引导和加强社会共治。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要主动联系、及时沟通、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跨省跨区域的,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确保协查工作顺利开。
(四)注重舆论宣传,加强信息报送。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一是全面收集舆情网络信息,及时梳理,提高舆情网络信息处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正面宣传,提升全行业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三是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重大案件查办的曝光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联系人:邱太棋,联系电话:18228672889,电子邮箱:1992423693@qq.com。
附件:1.2021年*月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表
2.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附件1
2021年*月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表
出动检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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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药品网络销售 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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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检查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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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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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 企业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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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连锁总部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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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 门店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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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和收集线索数量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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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第三方平台数量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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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药品网络销售
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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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企业 数量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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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整改企业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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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曝光企业数量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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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蔽或关闭网站数量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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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案件数量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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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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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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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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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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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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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连
锁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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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
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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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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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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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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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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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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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接收和搜集 线索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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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第三方平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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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药品网络 销售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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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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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曝光 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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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蔽或关闭 网站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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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案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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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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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机关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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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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