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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关于普定县中医医院等5家中医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评审合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5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规定和《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中医医院等级评(复)审工作的通知》(黔中医药函〔2023〕19号)要求,我局组织评审专家组依据《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版)》,于5月30日-6月2日对镇宁县中医院、普定县中医医院,6月6日-9日对市中医院、安顺开发区中西医结合医院,6月13日-14日对平坝区中医院进行了二级中医医院等级复评审的现场评审。根据评审专家组评审结论,拟确定普定县中医医院、安顺开发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平坝区中医院、镇宁县中医院、市中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现按照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期为6月26日-7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于7月11日前,以信函形式向安顺市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信函邮寄地址:安顺市新政府大楼(马家村水库)

邮??编:561000

收件人:安顺市卫生健康局中医科

联系电话:33523891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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