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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宿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行时|协同篇(三):医保医疗协同发力,促进DIP改革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9/14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深化医保改革的核心,医保、医疗的联动改革是该项改革的主旋律,也是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活力来源,建立医保、医疗价值利益相一致的支付方式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当前我市有住院资质定点医疗机构的DIP付费覆盖率、医保基金覆盖率、病种覆盖率均达到100%。2024年上半年全市平均住院日、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同比分别下降5.72%、0.84%,参保人就医负担有效降低。

    一是支持中医药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医保部门会同卫健部门印发《宿迁市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对医疗机构申报的中医优势病种进行遴选,并将其纳入按病种分值目录,适当提高病种分值,实施动态调整,以宿迁市中医院为试点,探索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同时引导中医医院创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对中医医院发生的对应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专科(学科)住院核心病种分值调节系数分别提高10、5、2个百分点,降低中医医院住院起付线20%。

    二是支持重点专科建设。宿迁以民营医疗机构为主,且异地就医以转出为主,为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创建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建设积极性,在DIP改革中,支持医疗机构重点科室建设,定点医疗机构国家级、省级重点临床专科发生的对应专科病种病例,分值调节系数分别为1.03、1.05。同时为支持专科医院的专科病种发展,建立起具有本地特色的专科优势病种,在病种目录制定过程中,对专科医院发生的对应专科核心病种分值调节系数上浮至1.01。

    三是支持分级诊疗落实。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IP支付基础病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病种组成情况,并经由基层医疗机构专家评审后,确定我市基层病种86个。基层病种在病种目录形成及实际应用过程中,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不设置差异系数调节,调节系数均为1,在统筹地区内实行同病同价结算。2024年1—6月入组基层病种的病例中有85.37%病例由基层医疗机构收治。

    四是支持创新技术发展。一方面支持医疗机构提升医技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高级别手术,在DIP调节系数上予以一定倾斜,二级医院按规定开展的三级、四级手术病种分值调节系数分别为1.01、1.02,三级医院按规定开展的四级手术病种分值调节系数为1.02。另一方面,对于医疗机构首次实施影响成本较大的新项目、新方法、新技术的超高费用病例,不受特例单议申报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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