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行业报表> 行业动态> 详情
【成都】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教文卫健局,各区(市)县卫健局,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市疾控中心 :

     为巩固和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大力推进“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6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22年至2025年,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治理范围。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近三年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治理企业”)。

(二)治理重点及目标。以治理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超标为主要任务,督促治理企业以超标作业岗位为重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改造,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突出解决治理企业工程防护不到位、个体防护不落实,分区布局不合理,现场管理混乱三类突出问题。到2025年底,治理企业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得到显著改善,重点岗位、重点工序工程治理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岗位合格率达到85%以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率达100%,成都市职业卫生预控服务系统运用率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大幅提高,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要求。

二、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4月至8月)。

1.开展调查摸底,确定治理企业。各区(市)县要组织专门力量,结合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企业信息台账、中小微型企业摸底调查台账、预控服务系统企业基础信息,再次对本辖区涉及专项治理企业信息进行核查,建立专项治理企业信息台账,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

2.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题培训。各区(市)县要结合区域产业结构、经济发展的差异,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定年度治理任务及目标,明确具体的治理方法、措施和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开展专题培训。于2022年7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方案和企业信息台账报市卫健委。

(二)治理整改阶段(2022年9月至2025年6月)。

1.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治理落实。治理企业针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超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方案应包括超标岗位名称、超标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等。优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改造完善,采取综合措施,使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对于确实达不到限值要求的,必须采取加强个体防护、减少作业时间等措施,降低劳动者接触水平。改造完成后,应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专项治理工作全部完成后,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并在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专项治理模块中提交评价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2.开展检查指导,保证治理质量。各区(市)县要强化对治理企业的服务关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治理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协调解决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提高企业治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监督检查,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督促其加大治理力度,对于治理后职业病危害因素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停止相关作业或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强化分类施策,依据企业基础条件、超标现状、治理难度等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正开展的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年度超标治理等工作,对治理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合理规划治理周期,科学确定治理方法,实施精准治理帮扶。

3.严格进度管控,做好年度总结。各区(市)县对进度管理要避免“一刀切”,对基础条件好、治理难度不大的企业,可安排提前完成,对治理企业同时被纳入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的,要安排治理工作与帮扶工作同步完成,其余企业要科学划定治理时限,建立治理企业进度管理清单,挂图作战。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专项治理方案报送市卫健委。年度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年度工作打算等。市卫健委将每年对全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通报。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5年7月-12月)

各区(市)县要做好全面总结工作,客观评价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并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卫健委。总结报告应包括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取得成效等。市卫健委将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体评估和全面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区(市)县要用好专项治理工作抓手,强化超标治理核心,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并加强工作考核。建立治理企业基础信息、重点问题隐患、治理进度三本台账,对单销账。抓好工作统筹,强化监督管理,保证工作成效。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各区(市)县要突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督促治理企业完善工程防护、加强个体监护,采取各类手段解决职业病危害超标问题。采取宣传、培训、技术帮扶、专项执法等措施,帮助企业切实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三)健全机制,强化管控。各区(市)县要建立常态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超标治理、专家治理、多部门协同治理等工作机制,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责任体系,依法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鼓励主体责任意识好、治理效果好的治理企业创建“健康企业”。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县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有关部门和企业思想认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典型案例,曝光拒不治理或治理不到位的违法企业,形成有利于专项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李新峰 

电话:61881978

邮箱:20393752602@qq.com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