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
???为促进我区中医类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中医医疗质量,深化公立中医类医院改革,统筹利用全社会中医医疗资源,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总体工作安排,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民族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类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2021年我区二级中医类医院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区二级中医类医院
二、评审时间
地(州、市)二级甲等中医类医院于6月30日前完成复审工作,县(市、区)二级中医类医院于10月31日前完成复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请参评中医类医院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实施细则》要求,逐条逐项准备相关材料,做好迎检准备。
(二)地(州、市)二级甲等中医类医院由我委委托自治区医管中心开展等级医院复审工作。请参评中医类医院按照复审工作流程将自评报告、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于 4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医管中心。
(三)县(市、区)二级中医类医院由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等级医院复审工作,我委委托自治区医管中心给予业务指导和专家支持。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二级中医类医院评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防止走过场,防止弄虚作假,防止违反评审纪律,确保二级中医类医院复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地(州、市)三级中医类医院要在二级中医类医院复审中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指导和培训,指导辖区内二级中医类医院做好复审工作。
(三)对于逾期未完成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将扣减2022年中央、自治区各类项目资金,并予以全区通报。
????联系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处??司马义江·赛米?
??????????? 自治区医管中心??古丽斯坦·加帕尔
联系电话:0991-8565933??0991-3639156
电子邮箱:835739482@qq.com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