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青岛铭浩宇义齿制作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3年08月07日至2023年08月1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政邮编:250014
特此公示。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08月07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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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范围(2002年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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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范围(2017年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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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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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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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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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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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验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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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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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铭浩宇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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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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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17口腔科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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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兰州东路612号西侧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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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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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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