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龙口市恒康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17年01月10日至2017年01月1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政邮编:250014 特此公示。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1月10日 |
企业名称 |
许可范围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现场检查日期 |
组织验收部门 |
现场检查人员 |
龙口市恒康科技有限公司 |
Ⅱ类: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
龙口市黄城沿河西路1号 |
韩汝田 |
韩汝田 |
2017年01月10日 |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于国祥,杜亚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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