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等4部委《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5月21日,全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推进会在合肥召开。省食品药品检验院、省局许可注册处、中药和化妆品监管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国家及省级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省局二级巡视员许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解读和培训了《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试行)》,听取了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企业标准研究情况、申报进度及相关意见建议,并就如何推进我省标准制定工作开展了深入研讨。
会上,许红二级巡视员就如何做好省级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提出相关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协同推进。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是中药配方颗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既要充分发挥前期国家试点企业排头兵、领头雁作用,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推进标准研究、申报和审评工作,又要结合实际准确定位,做好新发布的国家及省级标准符合试制工作。二要对标要求保证质量。各标准起草单位和审评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规范申报和审批程序,保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质量控制水平。三要完善机制加快进度。加强与兄弟省份的沟通交流,有效利用多方力量,建立联盟协作机制,提速增效,确保试点结束后辖区内中药配方颗粒的平稳有序发展,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中医临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