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日照市东港金美冠义齿制作中心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18年08月21日至2018年08月2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政邮编:250014
特此公示。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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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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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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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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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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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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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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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验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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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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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金美冠义齿制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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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6863口腔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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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丹阳路23号粮所储备库商务楼A座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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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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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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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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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卫兵,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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