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省医保局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医保基金运行平稳,1—6月,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6344.38万人,基本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642.72亿元,支出445.40亿元,当期结余197.32亿元。
(一)持续优化医保待遇保障政策
一是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冠疫情救治保障工作。出台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联合财政、卫健部门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部分费用保障工作。
二是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成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省政府稳慎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
三是完善基本医保慢特病政策。调整基本医保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调入140余种药品,涉及高血压、冠心病、恶性肿瘤等41个慢特病病种。将脊髓性肌萎缩症、β-地中海贫血、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慢性荨麻疹4种疾病纳入我省慢特病保障范围,全省门诊慢特病病种达到74种,减轻参保群众门诊用药负担。
(二)不断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
一是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顺利通过国家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第二轮评估,再次获得“优秀”等次。研究确定合肥等5个市为2022年全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省级示范城市。稳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适宜病种“日间病床”试点扩围工作,指导亳州等5市推进康复类疾病按床日付费试点,选择宣城等2市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
二是落实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3月1日起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扩大“双通道”覆盖范围,将所有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总数由275个增加到363个。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启动2023年度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纳保工作,做好2023年中药配方颗粒目录调整工作。
三是持续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在全国率先完成凝血类、心梗类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两类产品平均综合降幅分别为40.16%、57.35%。完成新一轮化药和生物制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首次将医保定点药店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37个品种、63种药品中选,平均降幅46.41%,年节约资金7.22亿元。开展牙冠限价挂网,31家企业187个产品入围,与我省医疗机构原实际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40%。
四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手术类项目使用特殊刀头收费政策,核定省级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增设“特需涉外门诊诊察费”项目。开展口腔种植体集采、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牙冠限价挂网综合治理,常规种植单颗牙总费用,从原均价13000元左右降至7000元左右。
(三)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以“筑牢医保监管防护线 共建基金安全规范年”为主题,在全省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建立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清单,扎实推进“全覆盖”日常监管。
二是深化智能监管应用。在全省17个统筹地区推进智能监管子系统应用,5322家医疗机构接入监管子系统,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四)全力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
一是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开展全省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制定全省经办机构内控管理规程,建成规范标准的省直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持续推动医保服务示范工程建设,组织16个市243家单位开展省级医保服务示范点创建评审活动。
二是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第一联系人工作制度,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宣传月活动。赴上海开展跨省异地就医交叉调研,召开苏浙医疗机构跨省异地就医座谈会。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线上备案平均处理时长由20.70小时缩短为15.56小时,在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等省级线上备案渠道开通自行外出就医人员“自助备案”服务,方便群众就医。
三是稳步扩大慢性病门诊跨省直接结算病种范围。全省17个统筹地区完成跨省异地就医业务联调测试,将原5类门诊慢特病病种进一步细化扩大为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门诊慢特病,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五)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精心组织主题教育。省市县医保部门联动开展“我向医保吐吐槽”开门纳谏活动,征集网友吐槽留言1315条。确定“8+16+2”三个层级26个调研主题,采取分主题分区域分时段“三分”调研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实地调研69次,调研发现问题106个。建立《民声呼应》“快受理、快梳理、快核查、快处置、快整改、快报告、快回访”的六快办理机制。聚焦解决医保领域报销难问题,研究出台生育津贴“免审即享”、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网上办”、国谈药品“双通道”院内备案“一窗办”等两批14项便民服务新举措,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便民惠民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