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山东瑞华同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18年08月28日至2018年09月0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政邮编:250014
特此公示。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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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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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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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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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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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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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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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验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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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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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华同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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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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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腊山路18-12号1-10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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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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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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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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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起、岳晓莉、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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