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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东省变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公告(202409040423)
发布时间:2024/09/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18号)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医疗机构济南市章丘区中医医院符合规定要求,准予变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14日


医疗机构名称 配制范围 配制地址 法定代表人 制剂室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济南市章丘区中医医院 丸剂、硬胶囊剂、散剂、颗粒剂、软膏剂、口服液、搽剂、煎膏剂、膏药、茶剂、酒剂 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唐王山东路6777号 李小双 部先凯 部先凯 鲁20200031Z 2020-11-24 202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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