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检查中发现,湖北创力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为控制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湖北创力药业有限公司胶囊剂药品的生产、销售。
湖北创力药业有限公司正按要求召回相关批次诺氟沙星胶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
附件
湖北省暂停药品生产销售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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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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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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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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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生产
销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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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生产
销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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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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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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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2020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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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创力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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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枣阳市中兴大道东侧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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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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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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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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