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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关于征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5

为进一步深化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县医保局、公安局和卫健局决定从即日起联合开展关于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乱象重点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县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的欺诈骗保行为;

2、分解住院、分解收费、串换收费、重复收费等套取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3、分解住院费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重参保人员的医药负担的行为;

4、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违规行为,特别是药品、医用耗材购销造假骗保行为。

(二)定点药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三)参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行为;

2、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3、将本人的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行为;

4、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的行为;

5、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行为。

(四)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

2、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利用医保费用结算、协议签订、目录匹配等权力,谋取私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征集方式

可通过现场递交、信函、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提交线索。

(一)电子邮箱jyxybj318@163.com

(二)地址泾源县县城龙潭街西街三管一中心2楼203办公室

(三)监督电话0954-5613318(县医保局办公室)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具体情况,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于明确可查的线索,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二)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提供的线索应避免以下行为:重复举报、已经办结的举报线索、法定途径予以解决的、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被举报人主体灭失的、举报线索内容不具体、无具体被举报人及违法事项或超过追溯期的。

四、举报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涉嫌欺诈骗保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对征集来的问题线索经核实情况属实,并进行处理的问题线索,县医疗保障局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举报人提供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予以一定金额资金奖励并依法依规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泾源县医疗保障局泾源县公安局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2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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