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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关于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开展诱导住院、挂床住院、虚假住院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4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宁江分局、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按照《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要点》整体部署和《2022年松原市医保基金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工作安排,结合近期群众举报及反映问题,市局高度重视,决定于近期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开展诱导住院、挂床住院、虚假住院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专项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开展普通住院医疗服务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一)诱导住院。通过降低自付标准或不收取应由参保人员承担的医疗费用、虚假宣传、体检等名目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二)挂床住院。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长时间离开医院或实际未进行相关诊疗的行为。

(三)虚假住院。采用冒名顶替、虚假就医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检查形式

由市局基金监测办公室提供定点医疗机构患者住院数据信息,各地、各单位坚持属地原则对所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数据信息进行核查,进一步查处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诱导住院、挂床住院、虚假住院等问题,并依法依约进行处理,涉嫌欺诈骗保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1月3日-11月3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情况上报阶段,12月5日前对专项检查工作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科,全面总结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整治成果,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2022年基金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顺利完成此项专项检查工作。

(二)压实责任。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医保基金管理、使用和监管的属地管理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逐级压实监管责任,传导监管压力,强化考核问责。市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业务指导,确保得到有效落实。

(三)数据保密。推送数据涉及参保人员信息,各地、各单位要专人负责,增强保密意识和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严禁私用或泄露。

(四)强化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对此项专项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创新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

 联系人:高谡,联系电话:0438-2697011

邮箱:syyb2697011@163.com

 

                                松原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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