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1〕16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药政函〔2019〕80号)等文件要求,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指导下,我中心联合相关领域专家及部分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主体,形成了《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质量控制指南(2024年版 试行)》,现予以发布。
《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质量控制指南(2024年版 试行)》采用开放式动态修订机制,长期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建议。如有建议请发送至:NCMTA@nhei.cn。
国家药物和卫生技术综合评估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