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行业报表> 行业动态> 详情
【山西】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第53号通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7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53号通告转发给你们,请督促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立即对通告中涉及的“立可雅黄金蜗牛嫩肤补水蚕丝面膜”等23批次监督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开展自查,对发现通告中涉及的化妆品,应立即下架、登记和停售。同时,要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开展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仍有经营的,要责令采取下架等风险管控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药监局。

    各市局要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督促化妆品经营企业认真履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依法规范经营。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