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及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有关问题的通告》要求,经公示,现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名单(第七批)进行公布。医疗机构及企业操作说明详见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告交流管理-公告栏《两票制下交易及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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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