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强化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质量管理,分局统筹全年重点工作、周密谋划,持续用好三个抓手,不断把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推深做实。目前已对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11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2人次。
以监管为抓手,严控风险见实效。对于网络销售新业态的特殊情况,分局针对性制定检查方案。以销售环节的高风险点为切入点,从购货商资质审核、网络销售药品品种管控、药品运输、药品销售退回处置等全面核查企业经营规范性,做到药品全过程监管。以可及性较强的抗生素等药品为切入点,核对计算机系统与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数据一致性,全面印证药品流向,做到全链条可追溯。
以培训为抓手,落实责任出实招。自《办法》颁布以来,分局持续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企业参加《办法》宣贯会,学习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等,明晰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及时组织企业依法依规履行备案及报告义务,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对企业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核把关。对不再进行网络销售药品的企业,督促企业及时注销第三方平台的账号,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以处罚为抓手,有效震慑落实处。针对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隐蔽性的特点,分局由稽查人员和监管人员组成检查组,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风险。上半年对1家涉嫌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给予了行政处罚,坚决打击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
下一步,分局将持续严管药品质量安全、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明企业主体责任,多方协同,共同促进药械网络销售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