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智慧医保建设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双通道处方流转平台
省医保局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将医保电子处方流转纳入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建成了全省统一的处方流转中心,实现处方实时流转、费用实时结算,有效提升参保群众用药可及性和便捷度。一是搭建了完备的电子处方流转“生态体系”。在省平台建设部署全省医保电子凭证中心、医保移动支付中心和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搭建“一平台三中心”的总体架构,实现身份核验、线上支付、处方流转等功能。二是构建了多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合作机制。对接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协调沟通、督导通报等工作协同机制。三是探索形成管用好用的试点推进方案。在徐州等城市开展试点,发挥试点城市示范引领作用,为全省工作推进提供经验借鉴。截至目前,全省三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中心对接率分别为100%和60%左右,基层医药机构已覆盖1.3万多家。
二、关于急危重伤病急诊医疗费用保障
2022年,省医保局和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急危重伤病参保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42号),统一急危重伤病范围,明确待遇保障政策。政策执行以来,有效减轻参保群众的急诊医疗费用负担,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对于您在建议中反映的在医院实操层面很难落地的问题,我们将会同卫健部门,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门(急)诊医疗服务和流程,做好院内信息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对接,方便参保人员及时刷卡结算。
三、关于江苏省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
2021年以来,省医保局通过全省统一系统架构、统一监管标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操作界面、统一结果应用,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互联互通、全方位无死角的全省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目前已覆盖4.2万家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框架体系(1.0版)》。省医保局严格执行国家局“两库”框架内容,依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版)等,研究制定《江苏省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规则库》,涵盖医保管理类(行为主体监管类,统计指标监管类,信息数据监管类)、药品类(限制性,非限制性)、诊疗项目类等七大类别近两万条智能监管规则。现已上线试运行31条规则,全省累计事前提醒疑点金额2.2亿,事中预警疑点涉及金额1.1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电子处方中心建设与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工作,不断完善电子处方中心服务功能,拓展应用范围和使用场景,同时加大对医师处方开具、审核、流转、药品供应与结算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完善细化医保用药审核规则,加强“双通道”用药费用和基金支出常规分析和监测,确保处方流转平台的平稳有序运转;结合基金监管工作需要,有序开展知识点和规则逻辑配置和应用,铸牢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第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规范合理的医疗服务。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价值,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参考。感谢您对全省医保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
联 系 人:刘敏
联系电话:025-83290285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