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省药检所完成国家药品计划抽样372批次样品,涉及26家生产企业、24家医疗机构、58家经营企业。所抽样品均在5日内按药品存贮要求寄至指定的48家检验机构。
2022年度国家药品计划抽样涉及我省抽样品种138个(化学药品49个、抗生素13个、生化药10个、中成药47个、生物制品3个、中药饮片9个、药包材1个、药用辅料6个),涉及9个专项(包括集采中选品种专项、基因毒性杂质研究专项、生化药品专项、儿童用药专项、网络抽检专项、含树脂药材研究专项、中药饮片专项、血液制品专项、包材辅料专项)。所有抽样工作必须在5月31日之前完成。
为按时完成抽样任务,省药检所提前着手制定实施我省国家药品计划抽样工作方案,采取五项措施保障抽样方案落实,保证抽样工作有序进行。一是明确责任。成立六个抽样小组,对抽样地域、人员职责进行明确分配。二是靶向抽样。梳理数据、有的放矢,扩大抽样覆盖面和代表性,避免盲目无序抽样。三是科学安排、全面覆盖。遵循优先抽取基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原则,抽样与检查相结合,抽样过程全覆盖本省生产企业、三级二级医疗机构、批发企业,并纵向伸入到各市县社区医院、卫生院、私立医院、药店等,确保药品抽样在时间上连续、在地域全覆盖。四是问题导向、总结分析。定期召开抽样例会,分析总结前期经验做法,针对存在问题不断改进。五是坚持录入“四个防止”。录入抽样系统实行“一输入二复核三审核”,防止输入的信息与说明书及包装上的信息不符,防止同样品不同批号药品混批,防止签封药品与封条信息不相符,防止错邮药品到承检机构。
图为工作人员在企业冷库核对样品信息及现场封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