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89号文件,经过医药机构自愿申报、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委托市专家委员会评估,统筹考虑我市医保网络系统承载能力和定点医药机构规划布局,市医保局拟与下列2家医药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特公示如下:
公示期: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5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34-5069902。
拟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如下
单位名称: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省有限公司公主岭园区铁北分店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省有限公司范家屯镇西胜利大街连锁店
公主岭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