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海口市局发布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2018年第1号),依法注销21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在其持有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9月15日,海南日报A05版也刊登了该局发布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2018年第1号)。
此次公告的21家企业在2018年度海南省食药监局开展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中,存在法定注册地址已无人办公且无法联系相关人员的问题。该局在调查核实后,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于2018年7月4日对拟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21家企业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60天。在注销/标注的公示期间,该局未收到企业异议,依法作出注销决定。依法清理“僵尸企业”,有利于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维护其它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诚信守法的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促进建立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引导和督促海口市医疗器械市场经营主体有序退出,依法注销不具备原经营许可条件或者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以促进海口市形成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医疗器械经营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