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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做好省直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各省直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

    为做好省直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管理,不断提高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质量,根据省医保局等5部门《关于建立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省直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建床管理

    定点机构应加强失能参保人员管理,建立病历并保存相关记录,设立建床、撤床登记簿和在床人员一览表。治疗结束后,应将参保人员的《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附件1)、《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表》(附件2),与在床期间的护理记录、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一并保存,建立个人档案,并按要求录入上传护理保险信息系统。

    定点机构应为失能参保人员建床并办理护理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登记,与参保人员签定护理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提供护理服务。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建床的,报省医保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联网登记;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因中途结算或其他原因撤床后,仍需在原护理机构继续护理的,可直接办理建床和联网登记手续。

    因参保人员原因未及时办理建床联网登记的,登记之前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负担;因定点机构原因未按时办理的,其费用由定点机构承担;因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及网络等原因,未及时办理的,经省医保中心同意,可进行手工结算。

    二、建立服务评估制度

    定点机构应建立护理服务综合评估制度,制定个性化的护理服务计划,护理服务计划应包括失能参保人员需要护理的主要问题、采取的具体护理措施、护理服务时间频次、预期的护理目标等,并对护理服务计划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不断调整优化护理服务内容,同时填写《护理服务计划与评价表》(附件3)。

    对医疗专护的护理服务,应按照医疗机构住院管理有关要求执行。医养院护、居家护理须由医师和执业护士、护理员共同管理,根据护理服务计划,按照《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表》(附件4),合理安排护理服务项目,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由医护人员和参保人员(或家属)分别签字确认。对居家护理的失能参保人员,原则上执业医师巡诊每月至少2次,护理服务每月至少10次(执业护士服务不少于4次),具体根据失能参保人员需求和定点机构服务能力统筹确定。

    生活照料服务由定点机构根据《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表》(附件4)依据失能参保人员护理需求,按月设计服务内容,与个人达成服务协议,符合规定的费用由护理保险资金和个人按规定支付。

    三、规范服务内容

    定点机构应根据失能参保人员失能情况,合理提供护理服务,不得将费用标准分解到个人,或限制其合理的护理需求。应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省直“医保三个目录”、“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范围内药品和治疗、护理项目等,确需使用范围外药品和治疗护理项目的,须经参保人员或家属签字同意,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个人承担。未经参保人员或家属签字认可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定点机构承担。

    定点机构应加强失能参保人员用药管理,建立药品、医护耗材领取发放、护理设施登记制度。

    四、完善医疗服务

    定点机构执业医师应及时为失能参保人员建立病历,记录诊疗信息,合理诊治,每3个月进行一次自理能力评估;对需要转院治疗的,协助做好转诊服务。执业护士应根据病情和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每3个月进行一次护理效果评价,根据护理效果或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护理方案。康复治疗师(士)根据病人病情提供身心康复治疗和训练。护理员协助医护人员观察和护理病人,在执业护士指导下,可进行口腔护理、会阴冲洗、床上洗发、擦浴、压疮预防与护理等专项护理,以及标本送检、药品耗材发放等工作。

    医疗专护医疗文书管理参照住院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医养院护、居家护理医疗文书包含门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护理记录等相关资料,病历书写应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失能参保人员的医疗文书应与《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表》《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护理服务协议书等相关材料要集中管理,对撤床结算失能参保人员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并长期保存。

    五、加强撤床管理

    办理撤床手续的失能参保人员,在核准的有效期内需再次进行护理的,可直接到原定点机构办理建床手续;有效期满的,应按相关流程重新提出申请。

    失能参保人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定点机构应及时办理撤床和结算手续:

    (一)经护理后自理情况改善,达不到护理保险办理条件的;

    (二)失能参保人员病情加重,需转院治疗的;

    (三)需变更定点机构的;

    (四)失能参保人员死亡的;

    (五)失能参保人员自愿撤床的;

   (六)省医保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形。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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