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作工作报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主持会议。
会上,国家医保局对2025年医保工作划出八大重点(文末附全文)。
01常态化开展国采、地方集采 扩充医保目录
相比于以往明确提出“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采”,国家医保局在2025年的工作规划中表示“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组织和地方牵头的药品耗材集采”,并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第十批国采中选结果预计将在明年4月落地,从“4+7”至今,国采已纳入436个品种。
再加上湖北牵头的中成药省际联盟采购、广东牵头的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省际联盟采购、江西牵头的干扰素省际联盟采购等大量地方集采,“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中“到202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00个以上”的目标已基本提前完成。
2025年工作部署中,国家医保局指出要在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前提下,将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目录,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同时探索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
医保部门还将探索在数据共享、个账使用、费用结算和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与投资真金白银支持创新药械的商保公司进行更高水平合作。
02 深化价格治理 建立药店比价、比量指数
“深化医药价格改革治理,不断规范医药价格秩序”同样是2025年工作重点之一。
国家医保局指出明年要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推动形成全国药品挂网价格规则共识。
今年6月,《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业内流传,7月正式通知发布,挂网规范从注射剂开始切入。
规范要求注射剂以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之后平台展示、数据上传、统计分析等一律使用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价,原多包装医保编码自2025年起一律停用。
此前,注射剂在各地挂网时有的以最小制剂为单位,有的以最小市售包装为单位,这使得“三同”注射剂价格各异,存在灰色空间。在新的价格协同规则下,挂网价格混乱、不公平高价等现象也将得到治理。
同时,价格治理还在扩围。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在调研中提出“要进一步探索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推进定点零售药店价格公示、监测与治理;5月,国家医保局又下发了《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提出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中引入“即送价”为锚点进行比价,治理不合理高价。
对2025年的工作部署中,国家医保局再次提出“全面建立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
广东、辽宁、江苏、湖北、陕西、内蒙古等多地医保部门今年已先后在当地上线比价系统,2025年,价格治理还将持续向院外扩围。
03加强基金监管 推动追溯码全应用
近年来,大数据在医保基金监管中的作用愈发明显。
从2022年国家医保局探索开展大数据监管;到2023年通过大数据模型筛查出的可疑线索开展核查,查实并追回医保资金3亿余元;再到今年根据大数据模型线索开展专项飞检的定点医药机构达到185家,查实欺诈骗保机构111家。医保基金已进入大数据监管时代。
对于明年的监管工作,国家医保局同样明确,将“构建大数据模型,推动药品耗材追溯码全场景应用,深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基金赤字风险大和结算医药机构合规费用不及时、落实医保政策不到位的地区。
此前,《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的通知》中已设立过更具体的目标,国家医保局提出:
到2025年底,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智能审核和监控体系基本建立,“两库”建设应用、智能审核、反欺诈大数据智能监测分析更加成熟完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全面赋能医保审核和基金监管,形成经办日常审核与现场核查、大数据分析、全场景智能监控等多种方式的常态化监管体系。
在更加完善的技术、平台支持下,2025年的医保基金监管广度、深度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04推进直接结算、即时结算
医疗机构拖欠药品批发企业货款是业内长期以来的“老大难”问题。
商务部11月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药品批发企业对医疗机构应收账款回款天数继续增长,平均达到152天,接近近5年最高值(153天),“药品批发企业资金压力和财务费用负担日益加重”。
2025年,国家医保局强调要用好特例单议机制和预付金等制度,推动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商保、慈善互助等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
11月中旬,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在北京调研工作时指出,北京市医保部门要先行先试,创新医保基金结算方式,探索构建以直接结算、即时结算、同步结算为基础的医保科学结算体系。要积极推进医保与医院、药企、器械耗材厂家的直接结算、即时结算。
在《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中,国家医保局提出“对不向已签订协议的中选产品开放进院渠道、不按时回款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约谈,对整改不到位的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进一步处理”,相关举措预计明年将延续。
解决账款拖欠问题也是一项需要跨部门协作的长期工作。
11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要指导统筹地区组织开展医保基金预付工作,并明确相关流程。
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明确要加强政府采购支付监管。也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拖欠成因及防范化解举措的研究,合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审计监督。
出台的各项新政,到2025年将逐步进入落地检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