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健康持续开展。根据省医保局工作部署,市医保局组织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预采购量报送工作。
为做好此次数据报送工作,市医保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局相关业务科室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密切沟通,强化业务指导,保障数据报送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同时加强审核把关,由县(区)医保局进行初审,市医保局对医疗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二次审核,结合上年度实际采购量、临床使用情况等因素,对存疑数据进行反复校对核实,确保报送数据“零偏差”。
经统计,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报送采购需求量共涉及208个品规、总计1064.75万片/粒/支/袋,待相关品种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后,将更好的满足临床需求、降低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