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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7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13年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2013年5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2013年医政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医政工作要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个中心,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卫生部医政工作安排和2013年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医政管理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医政管理各项工作。

    一、落实医改目标新举措,稳步推进医改相关工作

   (一)深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进一步加大临床路径管理的执行力度。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期间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二)稳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见》落实,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利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促进同级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医院电子病历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相衔接。组织开展电子病历分级评估工作,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建设电子病历系统。规范远程医疗服务。

   (三)推进提高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疾病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慢性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实施重大疾病临床路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明确最高限价,实施按病种付费。

   (四)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落实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类别、规模、布局。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和疾病谱构成,重点加强旗县医院急诊科、手术室、重症医学科、儿科、康复、病理、精神卫生、传染病等薄弱学科建设。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的扩张。

   (五)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贯彻落实《自治区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诊所。加强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行业管理,促进社会资本办医规范健康发展。

   (六)继续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试点。总结试点地区情况,研究制约医师多点执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

   (七)继续开展“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2013年计划完成项目手术4000例。

    二、继续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等专项工作

   (一)“三好一满意”活动。巩固2011年全区“三好一满意”活动成果,继续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督促各地各单位认真开展工作自查与评价。加大活动宣传,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贯彻落实《抗菌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目录》,加强监测网工作,巩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按照卫生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逐步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长效工作机制。

   (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程。加强对国家级进行评估管理和指导,制定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指导各地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加强全区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与管理。

    三、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印发工作。指导各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落实。

   (二)推动区域医疗服务链建设。研究制定推动落实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双向转诊管理规范和要求,引导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其他级别、类别医行机构按功能发挥作用,探索建立分级诊疗的有效形式,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服务格局。

   (三)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的工作模式。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康复医学发展工作方案》,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康复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四)严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加快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组织做好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开展实践技能基地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自治区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规定》,规范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争取国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开展部分医疗技术人员能力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加强进修、实习、见习医师服务行为的管理。加强医师会诊管理。加大医师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五)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全面开展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工作,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机制,将专科医师水平测试与重大专项技术准入相衔接。加强手术分级、麻醉分级管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评价活动。加强微创手术应用管理。

    四、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和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一)继续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指导盟市开展质量控制组织建设。研究利用信息化手段和DRG方式,开展医疗质量核心指标常规报送和监测,定期发布医疗质量信息

   (二)强化医院药事管理。按照卫生部《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加强二级以上医院规范管理,落实临床药师制度,加强临床药师基地建设,提高自治区临床药师培训的能力,开展临床药师资格准入工作。在继续加强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的同时,研究探索儿童用药、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心血管药物等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工作。

   (三)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认真落实《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015年)》,加强医院感染专业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对医院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与管理,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基础性措施;逐步完善全区医院感染监控体系,进一步扩大医院感染监控网范围,实施科学、有效监控,及时反馈监测信息,持续改进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升医院感染监控水平。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活动。

   (四)加强血液质量安全管理。依据卫生部《血站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2版)》,修订自治区《血站设置规划》;成立自治区无偿献血管理委员会,召开全区无偿献血工作会议。加强全区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区统一、覆盖血站、血浆站、医疗机构的血液管理信息联网系统,提高管理质量和效能。

    五、加强护理工作管理,促进护理事业发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进一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扩大覆盖面,丰富服务内涵;组织开展自治区护理管理及临床专科护士培训工作;开展医院护士岗位管理试点工作;继续完善护理管理相关规范及护理行业标准,规范护理行为,加强护理质量控制中心能力建设;组织开展“5.12”国际护士节纪念活动。

    六、改善医疗服务管理

    委托自治区各专科质控中心,开展临床专科服务能力评估,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改进医疗服务流程。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推进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认。推进医院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服务。

    七、其他医政工作

   (一)深入开展防盲治盲工作。贯彻落实全区防盲治盲规划。配合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三期,逐步消除致盲性沙眼。

   (二)贯彻落实《戒毒条例》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戒毒治疗机构的建设、管理和戒毒医疗服务行为,做好戒毒治疗医师的培训工作。

   (三)探索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人员培训的新途径,开展互动观摩活动,并加强对外交流工作,学习、沟通和借鉴区外医政管理的先进经验,提高全区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水平。

   (四)继续做好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和大型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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